据“上海高院”消息,今天(5月29日),上海首例政府消费券补贴诈骗案在上海政法学院落槌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相应罚金。
2024年,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对公众发放“乐品上海”餐饮消费券,消费券以“在线报名、公平摇号”的方式确定中签消费者,公众可通过支付宝、微信等多个平台参与报名和摇号。消费券有满1000减300等多样化的补贴额度。以满1000减300为例,中签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满1000元时仅需支付700元,核销消费券后,其余300元会以政府补贴方式发放给商家。
相关部门明确要求,消费券发放及核销过程中,消费者与商户均应自觉遵守消费补贴活动规则,不得实施刷单套现、软件作弊、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。但部分中签者与商户,却打起了“薅羊毛”的小算盘,试图通过虚构交易核销消费券套取政府补贴款项。
被告人夏某某便是其中之一。她是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经营人,2024年年末,有顾客在其店铺用餐时出示“乐品上海”消费券,夏某某得知本店属于可核销消费券商家。
不久,夏某某上网时发现,有部分中签者在网上以50-80元不等的价格兜售“乐品上海”满1000减300的餐饮消费券,夏某某购买后在店内虚构了1000元消费流水,并正常核销了相关消费券,300元补贴随即到账。
后来,夏某某发现网上还有其他人售卖相关消费券,遂以“店铺内有顾客搞团建在大量消费,不用补贴券可能会亏损”等为由,向网络用户大量购买“乐品上海”满1000减300消费券,并虚构交易后进行核销。
经查,2024年11月9日至11月28日期间,夏某某为骗取餐饮补贴,虚构店内消费订单,核销“乐品上海”满1000减300餐饮消费券400余张,共计骗取补贴款13万余元。
松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政府餐饮补贴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被告人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,且具有坦白、全额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,遂以诈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相应罚金。
责任编辑:陈琰 SN225